关于2019年“全球南开”奖学金海外交流精品项目
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9年学校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球南开”计划,学校特设立“全球南开”奖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开展海外学习交流,根据“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的工作原则,现面向各单位开放“全球南开”奖学金海外交流精品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立项要求
1. 立项项目应为学生海外交流集体项目(多人参与),分为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两大类,校级项目申报单位为机关部门、后勤及直属单位,院级项目申报单位为各专业学院,支持期限分为长期项目(赴外3-12个月)和短期项目(赴外3个月以下)。
2. 支持立项的内容包括研究生联合培养、校际交换交流、海外科研实习、海外实践、海外培训、寒/暑期项目、国际会议、国际竞赛等。
3. 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契合“双一流”建设、涉“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学科的相关项目。
4. 优先支持高水平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海外高水平大学交流学习项目,提供互免学费、互认学分的海外交换生项目及高水平国际会议或竞赛项目等优质项目。
5. 毕业前最后一学期学生参与长期项目不予资助。
6.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赴外攻读学位不予资助。
7. 已获得其它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
8. 立项项目所在单位应明确本单位在选拔、派出、国内外管理、回国考核等方面的规定和举措。
9. 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 资助与管理办法
1. 资助标准:长期项目每人资助5000-20000元人民币;短期项目每人资助3000-5000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项目立项结果为准。
2. 发放方式:长期项目人选行前发放50%,如期完成项目,返校并经评定后,补发余下部分;短期项目人选如期完成项目,返校并经评定后,一次性发放全部奖学金。
3. 申请和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经公示后无故放弃资格者,将取消其申请奖学金的资格,并不可再次申请。
4. 受资助者无故不遵守学校规章与项目安排,在海外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或逾期不归者,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部分或全部奖学金。
三、 立项申请材料
1.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全球南开”奖学金立项申请书》。
2. 各单位应提供立项的相关支撑材料,以已签署的合作协议或会议通知、比赛通知等为主。
3. 协议应为在有效期内的实质性合作协议,协议中应写明具体的合作内容及合作形式,合作方应为国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企业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教育、科研机构等。
四、 人选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学习成绩平均分达到专业前50%(含ABCDE所有学分);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 长期项目人选的外语水平需达到托福80分以上、雅思6.0以上或已通过接收院校的语言测试并达标;短期项目人选的外语水平需符合具体项目要求。
4. 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5. 已获得国家、学校或外方提供的其他类别出国(境)奖(助)学金不可申请。
五、 申报流程
1. 2019年6月15日前,请将《“全球南开”奖学金海外交流精品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与协议复印件一并交至国际学术交流处,电子版发至邮箱zhangshuyi@nankai.edu.cn。
2. 2019年6月20日前,学校经审核确定立项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
3. 2019年6月25日前,已立项项目提交被推荐人选名单。
4. 2019年7-11月,学校根据被推荐人选名单发放奖学金。
六、 联系方式
电话:23502990/23508229
地址:津南校区专家公寓504/507
附件:“全球南开”奖学金海外交流精品项目立项申请书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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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球南开”奖学金立项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