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寒假毕业研究生退宿退费流程
各位寒假毕业研究生:
研究生院已经将寒假毕业研究生名单传送至我中心,已经完成答辩的研究生请于2018年1月16日之前退宿离校,毕业学生不再延长住宿期限,相关程序如下:
1、整理自己物品搬出宿舍,将钥匙交到自己所在宿舍楼值班室或楼长室(不用填写退宿申请表),楼长检查房间内物品后开具验收单。
2、持验收单到学生生活指导中心开具退费证明(2018年1月16日前办理,退费标准为全年住宿费的一半)。
八里台校区:21宿1门102资料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00
津南校区:师生服务中心2号生活指导中心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45,13:30-15:45
咨询电话:23509433;85358562
3、持退费证明和本学年住宿费交费收据到注册中心办理退费。
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1室
津南校区:师生服务中心20号财务处窗口
注册中心电话:23507128
附件中是我中心2017-2018学年冬季毕业研究生退宿退费的主要流程,有几个方面提醒学生:
1.凡是在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住宿的冬季毕业生须在2018年1月16日前办理完退宿手续,不再延长住宿期限;
2.住宿费退费金额为全年住宿费的一半(一般为600元)因注册中心需收回当年度交费收据联,请老师们提醒学生收据千万别丢失;
3.津南校区各学院毕业生会涉及研究生院发的离校手续单盖章,生活指导中心的章在学生所住宿舍楼值班室盖即可(离校手续单和退宿验收单不是一回事)。
学生生活指导中心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