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选拔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团市委在全市高校中开展2021年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现就我校实习学生选拔招募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目的

坚持立德树人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和育人功能,选拔优秀大学生到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实习,深入了解国情政情社情,深切感受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就业核心竞争力,帮助大学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实习时间

根据实习单位提供岗位需求,可分为春季实习(46月)、暑期实习(78月)、秋季实习(912月)。其中,春、秋季实习可与相邻寒暑假相连,将实习期延长至半年。如实习双方达成一致,可将实习贯穿全年。

春、秋季实习学生每周到岗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暑期实习的学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天实习。

三、实习单位

(一)政务实习

市、区两级党政机关

(二)企事业单位实习

市内部分事业单位、部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四、实习内容

1.体验学习通过实地体验了解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运转情况、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和工作作风。

2.业务实践:亲身参与实习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各实习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为学生安排具体工作内容。

3.工作交流:参加实习单位内部集体活动,与实习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互动

4.分享传播:实习学生在个人及学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校园媒体、大众传媒中撰写实习体会和交流分享,向社会展现实习单位的工作作风和良好形象。

5.总结提升:实习结束后撰写实习工作总结,对实习工作的经验和不足进行分析和总结。

五、招收对象

面向我校招收在校大学生,重点为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

六、基本要求

实习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

2.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能力。

3.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实习时间,全程、全心参与实习工作。

4.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七、选拔流程

1.学生根据实习单位的实习岗位情况(见附件3)进行自主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报名汇总表(附件2),每张报名登记表仅限填写一家实习单位(报名同一家单位内多个处室岗位的填写在一张表格中即可),报名多个单位的请分别填报。

2.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510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交至学院北楼105团委办公室;报名汇总表(仅需电子版)发至年级辅导员处。

3.学院团委将于514日当天下班前取回校团委审核并盖章的学生纸质版报名表,并及时返回给报名学生。

4.报名学生拿到盖好章的报名表后,第一时间将报名表(扫描成PDF文件)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如有)发送至实习单位邮箱,文件请命名为“扬帆计划+学校名+本人姓名”

5.实习单位根据学生申报材料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通过面试审核等方式,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八、其他事宜

1.实习单位为学生创造开展实习工作的各项条件,对学生在单位就餐等提供必要的支持,有条件的可以提供一定实习补助,单位应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习结束后为学生提供实习鉴定或证明。

2.如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实习时,请至少提前一周告知实习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并请学校团委出具相关证明。



附件:

1.2021年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报名登记表

2.2021年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报名汇总表

3.“杨帆计划”实习单位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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