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 本科生勤工助学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本科生勤工助学工作,激励广大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实践育人功能,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21-2022学年度勤工助学总结表彰工作。本次表彰共评选“勤工助学优秀个人”和“勤工助学典型标兵”两项荣誉称号。

现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爱党爱国,坚持南开“公能”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进;

2.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评定学年内必修课无不及格、补考科目

3. 本学年内坚持参加三个月以上的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4. 在勤工助学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 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服从安排,能按时、优质、高效完成任务,表现突出。

二、评选程序

(一)勤工助学优秀个人

1. 学生填写《勤工助学优秀个人申请表》,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和上学期成绩证明(加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至学院北楼105办公室,截止时间61617:00

2. 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勤工助学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勤工助学名额的10%,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3.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于获得勤工助学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学生发放荣誉证书。

(二)勤工助学典型标兵

1. “勤工助学典型标兵”候选人应是在用人单位勤工助学工作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工作成效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2. 勤工助学典型标兵候选人由各用人单位进行推荐,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初步筛选,对于筛选通过的候选人,组织考评会进行线上评选;

3. 勤工助学典型标兵候选人需从本单位勤工助学优秀个人推荐名单中推荐,候选人还需提交1000字个人总结和指导老师推荐意见。要求工作总结侧重对于本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工作内容、工作遇到的问题、工作创新点、对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的建议等方面,指导老师推荐意见主要包含学生在岗期间表现、岗位能力等方面评价;

4. 各用人单位推荐不超过一名候选人参加勤工助学典型标兵评选。

5.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为获得勤工助学典型标兵的学生发放荣誉证书。


附件1:《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入口2021-2022学年度勤工助学优秀个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