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毕业生办理离校退宿手续的通知

各位2023届毕业生同学:

根据学校毕业典礼时间和暑期宿舍楼维修改造方案,现就2023届毕业生办理离校退宿事宜通知如下:

1.全体2023届毕业生(继续在本校攻读全日制学硕博士学位的除外)及已达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须于6月24日18:00前离校退宿。离校退宿时,请交还门厅、房间、抽屉等学校提供的钥匙,学校统一配备的椅子等宿舍用品须留在房间中。

2.继续在本校攻读全日制学硕、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本校转博的学生可申请暑期临时住宿,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申请暑期临时住宿的学生,原宿舍退宿时间可延迟至62618:00(注:因家具报废、施工等原因,住在17宿、19宿本校升学的学生如申请临时住宿,需在625日搬迁)。

3.毕业生及辅导员无需操作宿管系统,只需在离校系统办理离校手续。若进程停留在待宿管审核阶段,请主动联系所在宿舍楼物业值班员。八里台校区个别同学入校时交过押金,可联系楼长直接通过离校系统。未交过押金的同学,根据物业规定交押金后,物业会审核通过离校系统。如果同学直接归还钥匙办理退宿手续,无需交押金。具体可登陆离校系统查看提示语。

4.已申请继续在校内住宿的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本科生、硕士生,须入住由学校或学院统一安排的宿舍,宿舍地址请于69日以后联系学院辅导员获知。按期(66日前)申请延期住宿的,学生无需来我中心办理手续,610日以后持一卡通(或学生证)直接到新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即可。已申请继续在校内住宿的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博士生,原则上不调整宿舍。

5.退宿时,请将个人丢弃的物品、垃圾全部带出宿舍楼,将宿舍卫生打扫干净,爱护宿舍楼内设施,做到文明离校。

6.毕业季期间,宿舍内往来人员较多,请同学们注意个人财物安全,特别是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及毕业证书等重要文件资料。因后续涉及房间清宿、学生搬迁、宿舍楼维修等多项工作,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离校退宿


学生生活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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