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今年将继续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6月
二、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三、奖励设置
(一)“天津市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科创团体、优秀组织单位
拟评选“天津市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60人、科创团体10个、优秀组织单位5个。仅通报结果,不设奖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在市级遴选的基础上,团市委将择优推荐26人参与全国评选,获评“中国大学自强之星标兵”的每人将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员,将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在市级遴选的基础上,团市委将择优推荐2个科创团体参与全国评选,获评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一)“天津市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作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学生,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通过高校团委渠道推荐的奖学金共有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4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天津市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五、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4个类别分类推报,各级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学校将根据学院推荐情况择优选荐1-2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人选、1个科创团体参与天津市评选。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团委至多推荐1个个人、1个科创团体参评,有意愿报名的同学需在2月19日下午16点前将《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3)、《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附件4)的Word格式文件,打包发送至wuyakun@nankai.edu.cn,邮件及附件命名为“姓名+自强之星个人/科创团体”。